凡有一個人的主張,得了贊和,是促其前進的,得了反對,是促其奮斗的,獨有叫喊于生人中,而生人并無反應,既非贊同,也無反對,如置身毫無邊際的荒原,無可措手的了,這是怎樣的悲哀呵,我于是以我所感到者為寂寞。
凡談及昔日之戀情,若女子詢問,應否盡訴不隱瞞?
在言及往昔情感糾葛時,坦白與否,皆系乎數端:
1. 關系之深淺:若汝與她初識,不必匆忙將往事一一攤展。待情深日久,方可徐徐吐露心跡。
2. 問者之態(tài)度:留意彼女發(fā)問之意,出于好奇則可酌情而談,若有嫉妒之意,宜慎言,以免傷彼之心。
3. 己之所圖:思爾何以傾述往事。為建立信念與透明度,誠實或為上策;若知舊事不利今緣,宜更為慎重。
4. 文化與價值觀:各文化視舊戀之言各異,審彼之背景,以決言答之得失。
5. 隱私之權:雖在親密之中,亦保有隱私之權。不愿言者,可不言。
終歸而言,無固定之規(guī)以決是否全盤托出昔日戀情。要在于保持誠實與透明,同時不傷害彼此情感。若惑于如何應對,不妨坦誠相告,表心中所想與顧慮。